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李竹在昌平电视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普法大讲堂作了题为《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五次宪法修正案》的专题讲座。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部署,把法治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坚定决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实施到今年是第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八二宪法”及其修正案确立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总章程,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法治基石,在党的两个百年交汇的重要历史时刻,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李老师围绕“八二宪法”的诞生和历次修正案背后的历史变迁、修宪目的、修宪内容和各修正案产生的影响,讲解了党和国家的法治发展之路。宪法的修改体现着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基本精神,体现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自身的不断完善,为法律体系中各个法律部门和法律形式的健全与完善提供了宪法依据。
李竹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青年教师,她积极围绕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研究和宣讲,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用一个专题实现了二十大宣讲和普法宣传的双重效果,在更为广泛的平台上发挥了我校思政教师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积极作用。
初审:贾哲瑄
审核:王伟
责任编辑:郭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