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华北电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3月-5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跟党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模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学校党校与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共同负责。党校负责拟定总体安排,制定在线学习课程,组织结业考试,发放结业证书。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党校要求,拟定培训计划,聘请授课教师(可从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思政课教师中聘请),并安排副书记和一名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开班、授课、考试、结业等具体工作。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形式主要包含课堂教学、在线学习、实践教学、影像教学、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等内容。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讲党课。
1.课堂教学。授课内容应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入党程序和要求等。
2.在线学习。在线学习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发展历程、党的组织制度、党员权利义务、先进人物事迹、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自测,并参加结业考试。
3.实践教学。形式自定。可充分运用丰富的本土红色资源,创新开设“身边课堂”“门口故事”,也可通过社会公益及志愿服务等党内实践锻炼,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教育、端正入党动机。
4.影像教学。由各单位自主选择影像资料,并组织学员学习。内容应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等。
5.个人自学。自学范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注重考虑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群体特点,倡导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内容须从党内经典文献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确定。
6.分组讨论。各单位可根据培训内容和教学进度,适时安排学员开展分组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同时注重讨论过程的组织和引导,增进学习效果。
鼓励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增加自主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开展特色培训。
三、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学员考勤、结业考试、撰写学习总结三部分。考核合格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综合学员各方面表现,各单位按照不超过参训学员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荣誉证书。
1.学员考勤。各单位须对每次教学进行考勤。缺勤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不得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届时党委组织部(保定)、党校(保定)将安排“先锋”协会成员及时掌握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开展情况。
2.在线学习与考试。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在线学习与考试系统的集中测试,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党校安排另行通知。
3.撰写学习总结。集中测试后,每位学员需向所在培训单位递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总结(系统提交),学习总结须结合自身实际,严禁抄袭他人或网络。各单位对学习心得进行评比,将优秀学习心得进行展示宣传。
四、培训要求
1. 4月3日前,请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自行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导入在线学习平台(党旗飘飘),并及时组织学员登录平台进行学习、测试。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可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联合组织培训班。
2. 4月3日前,请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计划》(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名册》(附件2)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党团综合-“党建工作材料报批”(业务类型为“党校培训”,培训申请类型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党校备案。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须为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十八岁,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距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上)。原则上本学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全部参加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如有本学期暂不参加或其他时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本次培训班的,请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备案名册)》备注栏中注明。
3.5月4日前,各单位须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各环节,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611室,党校审核后发放结业证书。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教学,加强考勤,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联系人:胡蝶联系电话:7522365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计划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名册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保定) 党校(保定)
2023年3月27日